只有探視權利的一方之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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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想請教您
我是個目前只有平常隔週六日探視時間的媽媽, 我的孩子7歲,目前正在爭取寒暑假及春節探視時間;今年開始對方在沒有對我告知及商討情形下,在已行之有年(6年)的平常探視時間週六刻意安排孩子去上才藝班,
請教問題1:
這樣我是否一定要在探視時間內帶孩子去上才藝課?如果沒帶孩子去上課我是否會有什麼權益受影響或被剝奪探視權利?
(上課地點車程也要一個多小時孩子辛苦)
請教問題2:
因目前正在爭取寒暑假及春節探視時間,希望有機會帶孩子國內外旅遊,但對方想在協議內容訂下新規定:必須等孩子年滿16歲才可以被帶出國旅遊。
對方真的有權利這樣規定嗎?如果我在「探視時間內帶我的孩子出國旅遊會怎麼樣嗎?
以上問題麻煩請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502e4a16用戶 發表於 2019/07/03 14:47

1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07/03 17:51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	基本上在您探視的時間內,除非對孩子有可能造成不利益,否則您想帶孩子去哪遊玩都會是您的自由。
    2.	如您希望變更探視方案(如增加農曆過年、寒、暑假),在無法與對方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可請求法院進行變更。
    3.	至於您先生安排小孩在您探視的時間上課,建議您可搜尋看看是否有同性質但不同時段的課程可以替換,或請孩子向對方表達希望能多點時間與媽媽相處。如對方不同意,這可以成為您要求法院變更探視方案的理由之一。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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