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造情節申請保護令已駁回
婚姻.監護
其他
329 次瀏覽
事實經過: 去年8月夫妻失合,女方帶小孩住她大哥家,去年10月開始阻擋不讓我看小孩,去幼兒園看小孩她就報警,說她很害怕,我跟女兒感情很好,女兒也黏我,後來她舉發社會局,沒開案,再來編造情節申請保護令,帶小孩出庭指證我,說我威脅小孩,帶小孩跟兩個阿姨睡,然後說我去學校威脅小孩,但後來保護令有被駁回。因為想小孩所以我申請酌定會面,但每次交付都不順利,她都會陪同然後找我吵架,或想其它招數來阻擋甚至報警,卻都推給小孩意願或小孩會害怕,至今阻擋理由,把已經被駁回的保護令事由繼續拿出來講,繼續捏造,最終都是推給小孩,因為小孩說的,小孩有看到。今天我申請暫時處分,她在心理輔導師和法官面前還是陳述一樣的事情,我有證據女兒在她面前會排斥我,但只要跟我單獨相處又要爸爸抱,她至今把捏造的事情推給小孩,我女兒根本甚麼都不知道,卻要長期被她洗腦打壓,小孩在她面前不敢跟我太好互動,我是擔心小孩身心,所以不斷爭取陪小孩時間,問題是她一直踩著她自己編造的事情,說我威脅小孩,小孩會害怕,然後她就可以阻擋報警。
問題:請問有什麼法條可以制止她這樣亂講嗎?因為今天她都把事情推給小孩,問題這都是她在編造的,情節是越來越誇張,都已經講到3p,是在會面時,她在小孩面前講出來的。
c3bd3d83用戶
發表於 2023/07/03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