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詐欺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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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新楓之谷"中賣虛擬寶物"輪迴碑石"在6/23零晨時有位買家(以下簡稱A)於遊戲中問我(簡稱B)是否有在賣虛擬寶物他要買,我們談好交易後,我給他匯款帳號他於下午2:19說可以先匯1000元訂金給我,請我保留物品後,於他在下午2:50左右再匯尾款給我,收到尾款無誤後,於3:00在8591賣場開專屬單把寶物轉給他,他確認沒問題後雙方完成交易。
但在15分鐘後有另一個人(簡稱C)私訊問我
C問:ID27***58是我的嗎?B答:是的
C問:剛剛有問專屬單給ID11***99賣寶物嗎?B答:有的
C問:寶物轉移好了嗎?B答:?????
C問:你不是說要把寶物轉到另一個賣場區才能轉給我啊!B答:我沒有說過這句話啊
C問:所以我被騙了,他(A君)留你的資料給我!B答:?????????????
C問:我要先去報警了!B答:好的。。。
#我當天也有立即去警局報案了,我確實有收到錢(C君匯的),寶物也轉給A君了,銀行帳戶也凍結了,也連絡不到A君,想把錢退還給C君也連絡不上。
請問律師大大,我現在只能等法院開庭後與C君合解再背上詐欺前科這條路嗎?還是有其他的辦法可以解決。。。
b0114171用戶
發表於 2023/07/10 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