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詐欺自首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469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原先在個人社群上有經營私人投資,這之間也是有出金給對方,因為我個人沒有銀行帳戶,所以有加入投資的人我會將他們列為約定帳號,我名下幾個長期合作的客人他們也有介紹人進來 那他們所介紹的人我是請他們把款項匯給介紹人,再由介紹人將款項拿現金給我,這之間我沒有跟對方有交易紀錄,都是我的客人去幫我接洽,然後今天客人的帳戶都被凍結了,這件事我想去警察局自首說明,不希望波及其他人。

問題:想詢問這部分要如何解決才是可以把傷害降到最低且我其他客人也沒事的?
223c4a00用戶 發表於 2023/07/14 12:33

1 位律師回答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7/14 13:03
    回覆諮詢(848)、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您好:
    1、依您所述,可能該客人被提告詐欺或洗錢,或該帳戶被舉發有不正常金流。如非該客人個人另外的行為或涉案,確實有可能向上溯源到您,而您的部分,除了詐欺等犯罪以外,可能另外還涉及違法代操(視您代為投資的項目),需特別謹慎。
    2、此部分涉及相關背景事實的確認,建議可先攜帶相關資料,與本所約時間諮詢,以利評估後續應對策略。
    
    預約可加LINE:0963702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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