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為何一直開辯論庭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572 次瀏覽我是原告,3年前遇到網路投資詐騙,其中有一起南投被騙3萬元,去年人頭帳戶被起訴後,當場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後來收到民事賠償辯論傳票,也已經開過一次辯論庭,在庭上也確認金額,當時被告沒到庭,法官有說下次再開庭就是最終審判。 因為家住北部,加上傳票上也有寫如沒意見,得不到庭,所以第二次辯論就沒去。 但是今天又收到民事賠償辯論的傳票,而且上頭沒寫得不到庭。 請問是什麼原因要一直開辯論庭呢? 我已經在一審確認完金額了,請問還需要辯論什麼? 因為工作關係真的很難一直往南部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