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告訴人,收到地檢署傳票,請問開庭日我該做好哪些準備,以及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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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於網路與人產生糾紛。
被告A在公開的群組貼出我與被告B的私密對話
並且被告A在公開的群組公開我的真實姓名。
以及被告B洩漏我與他的私人對話,讓被告A也同步洩漏在公開群組。
所以我有到警局報案
告被告A:
(1) 妨害秘密罪:「被告A」在未經我同意的情況下公開「被告B」的私人對話。
(2) 侵害名譽罪:「被告A」在公開群組中@我,並且發布挑釁我的言辭及對我的名譽造成損害。
(3) 個人資料保護法:「被告A」在未經我同意的情況下公開我的真實姓名。
告被告B:
(1) 妨害秘密罪:因「被告B」在未經我同意的情況下將我與他的私人對話散播給「被告A」,並且事發前我已告知他不要外洩任何資訊給他人,「被告B」也同意他不會知法犯法。
問題:
目前流程被告A的案子已移送地檢署,被告B還在通知到案的階段。
想請問我第一次去地檢署的情況。
我應該準備好哪些東西,在庭上可能會發生什麼情況。
會有可能與被告直接面對面答辯的情況嗎?
如果被告有當庭提出他所準備的證據時,我又應該做什麼準備來自證嗎?
目前我有需要開始準備尋找律師了嗎?
距離通知去地檢署的日期還有幾天,感覺是有點趕,所以有點不知所措該做什麼準備。
先謝謝律師回覆。
f47a0718用戶
發表於 2023/07/27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