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新北市政府陳述意見通知書(不知情請到非法居留的外籍看護)
其他 其他 384 次瀏覽事實經過: 今年四月父親住院,本人詢問護士是否有合法仲介或看護可聘請,護士介紹一仲介,5分鐘後仲介進病房說明費用細節並通知18:00看護會來上工,(看護準時上工,且如仲介說明日薪2800,五日現金付款一次於看護),4/25被移民署通知聘請到逾期居留外籍勞工(出院前2日),事發後護士說不認識仲介(有留護士名),仲介說看護不是他介紹的(期間交付費用於看護有LINE存證;回傳仲介確認也有存證,有留仲介身分證資料電話) 問題: 1.我該如何陳述過程(當時移民署通知說明已說明過) 2.移民署說明的內容未詳細且不符,通知書內沒有記載護士及仲介,只寫一句(查獲以月薪2800為對價聘請) 3.最終只能接受裁罰嗎?一開始就不是想請非法看護(日薪2800打聽過高於市場金額,且之前同醫院住院也是護士接紹通知合法醫院合作的仲介看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