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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諮詢如何辦理監護宣告?四等親可以是申請人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及其子女嗎?
依所述,須檢附資料具狀向法院聲請。原則上四親等內之親屬得為聲請權人。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您好: 關於監護宣告之聲請,大致說明如下: 1、聲請權人: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 2、聲請法院:向受監護宣告之人住所地或居所地之家事法院提出。 3、準備資料: (1)聲請狀 (2)醫生證明影本 (3)提出應受監護宣告之人、聲請人、擬擔任監護人、擬擔任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人之戶籍謄本各一份。 4、聲請後,法院會函請醫院配合安排鑑定時間(需負擔鑑定費用) 以上說明,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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