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是否構成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57 次瀏覽
事由:
我於這禮拜騎機車行經一十字路口欲直行(當下車速約40公里左右,行駛於慢車道,當時為雨天),快車道有一汽車於快車道一直向我方逼近並且右轉,我為避免碰撞只好急煞導致連人帶車滑倒,對方疑似沒有察覺(但當下我覺得對方疑似有察覺到我並且有再快碰到我的時候減速,事後觀看路口監視器也有類似感受,且對方剎車燈飾有亮的),直接開離現場,事後我先至藥局及診所進行簡單傷口處理後便到案發現場附近的派出所報案並且調閱路口監視錄影器,後續警方查閱畫面後聯繫對方至現場與我一同報案。
問題:
1.請問以這樣的情況,我若要控訴對方肇事逃逸過失傷害是否成案?
2.派出所當時請來的交通大隊說我為事後報案且對方經連絡後已經來到現場,並不構成肇事逃逸罪,請問這是否正確?
3.另外我的新機車剛新買約1個月左右,若要跟對方請求損害賠償,想把磨損部分的車殼換掉請問是否合理?
c25f582d用戶 發表於 2023/08/14 08:22

2 位律師回答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8/14 08:31
    回覆諮詢(847)、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您好:
    1、關於您的問題1與2,關鍵在於事故的發生與對方有無「因果關係」,如果有,即便沒有直接碰撞,仍屬肇事逃逸,因此如果警方是以「沒有撞到」等為理由而說不構成,那麼承辦員警可能法學觀念並不是太正確。
    2、至於過失傷害的部分,除了因果關係以外,尚須對方行為是有可歸責性(有過失),此則需要具體檢視車禍事故鑑定報告。
    3、建議可委請律師直接具狀到地檢署向對方提告過失傷害肇事逃逸。也可促使對方積極處理損害賠償的部分。
    4、具體的訴訟上主張尚須更瞭解完整經過與事證後方能判斷,建議可與本所約時間面談諮詢,以利評估後續。
    
    預約可加LINE:0963702995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8/14 10:23
    回覆諮詢(19832)、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4)

    您好,本律師經常處理車禍案件,經驗豐富,
    1、對方的行為可能構成肇事逃逸罪與過失傷害罪,警方說法錯誤。您可以提出告訴
    2、同時,您可以向車鑑會提出申請鑑定,釐清肇事責任歸屬,只要鑑定出來對方有肇事責任,就會成立犯罪
    3、可以跟對方求償車輛維修費。
    4、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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