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遺囑還需先簽分割協議書嗎?

遺產.繼承.贈與 遺囑 258 次瀏覽
繼承人有被繼承人之預立遺囑,地政事務所人員說繳完遺產稅後即可拿遺囑進行土地繼承登記,請問若所有繼承人不願簽分割協議書,是否需以預立遺囑提遺產分割訴訟成功後始能進行土地繼承登記嗎?亦或不經訴訟,即可如同上述地政人員所言,直接登記?謝謝。
ef05c1d2用戶 發表於 2023/08/15 19:58

1 位律師回答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8/16 03:07
    回覆諮詢(847)、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您好:
    在遺囑有效的前提之下,如果遺囑是單獨將該特定不動產指定給您,可憑遺囑單獨登記。
    此曾有法務部93年11月15日法律決字第0930040074號函釋略以:「.......被繼承人代筆遺囑分割遺產之內容,均係繼承人單獨取得某一不動產之全部所有權而無共有之情形,屬遺產分割方法之指定,依民法第1165條規定,自應從其所定。準此,本件被繼承人死亡時遺囑生效,依其所定遺產分割方法即生遺產分割之效力,由繼承人取得單獨之不動產所有權,無民法第1151 條有關遺產未分割前為公同共有及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規定之適用, 故各繼承人得本其全部所有權人之地位單獨申請辦理繼承登記。…...本案遺囑分割遺產,如符合一物一權之原則(即繼承人單獨取得被繼承人某一不動產之全部所有權而無共有之情形),得由部分繼承人持憑被繼承人之遺囑,單獨就其取得之遺產部分申請繼承登記,而無須全體繼承人會同申請。」
    
    以上,供參考,具體個案或是相關訴訟均尚須更瞭解背景事實及人物關係後才能評估,建議可攜帶相關事證與本所約詢,以利分析。
    
    預約可加LINE:0963702995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