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價單 沒有蓋章且金額不合理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330 次瀏覽之前因未依照規定倒車與直行機車對撞 初判是說我未依照規定倒車 寫對方沒有明顯肇事責任但 當下 若車速沒有過快是看得出來我們在倒車的 除非對方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或逼車逼很近 我們本是想自己和解 但 對方反而變成是男朋友與我們對接 且給我們的報價單 並不正式 沒有店章 就一張單子寫什麼東西多少錢 連店名都沒有 然後明明機車換新殼了 卻多一個車殼改色的部分 那這部分是可以提出賠償的嗎 那是他自己去改車的 然後他說為什麼要折舊 那是出事前一個月換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