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不動產問題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1180 次瀏覽
您好,我在離婚後患有精神疾病(育有一女),後因疾病加劇,女兒由她母親撫養,我因精神疾病進了兩次精神病院,後因無法控制疾病傷了家人,目前家人已申請保護令,我無法靠近家中。女兒的母親向法院申訴我沒有支付女兒的扶養費,我有人格分裂症在精神不穩定的時候我簽字答應願意付扶養費,但是實際情況我剛剛搬離家中,身上沒有多餘的錢可以扶養女兒,但是我和我弟弟有一個共同的房子,我想請問如果付不出來,我會連累到我家人法拍房子嗎 謝謝
d8bf84be用戶 發表於 2019/11/27 12:33

1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19/11/27 12:42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你好,後續對方可就你應給付子女扶養費部分,聲請強制執行(一旦判決確定)拍賣你名下持分,惟就扶養費數額,你可就自身病況提出酌減或是免除之訴,其他細節可以進一步與我們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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