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貸款爭議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5448 次瀏覽我有委託代辦貸款公司,幫我處理銀行貸款,也有簽任委託書,內容大概是說 我委託對方代辦銀行貸款如有順利拿到貸款我需支付貸款金額的百分之20% ,但如果是我中途突然提出要求說不需要代辦了,提出放棄,我需要負擔百分之四十萬的10%的委約金。但爭議的地方就在,這份合約書只有一份而且在對方手上。我像對方要求這應該要ㄧ式兩份,但對方說不可能。因我在網路上看到很多人的案例都很配合代辦公司,但有些人不僅沒有貸到款項還因此帳戶被凍結或是一直要求補充資料事後反而自己被警察認定有詐欺嫌疑,所以我一直不願意在提供個人資料。我有詢問金管會與消保官,他們都叫我向對方公司寄出存證信函。我也寄出了 因為我在存證信函中有提到:對方公司收到存證信函3日後我們之間的合約自動失效 我的問題是: 1 請問我在存證信函裡說合約三日失效。是否可以成立。 2 如果不成立的話 我能有什麼方式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