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後,5歲小孩不願會面交往
婚姻.監護 子女監護 269 次瀏覽事實經過: 已有暫時保護令,5歲小孩不願再遵守法院和對方的會面交往,極度抗拒,有錄影證明 問題:一定要將小孩強拉出門嗎,要怎麼做才能保護小孩
事實經過: 已有暫時保護令,5歲小孩不願再遵守法院和對方的會面交往,極度抗拒,有錄影證明 問題:一定要將小孩強拉出門嗎,要怎麼做才能保護小孩
您好 1、如果有保護令,可以避免小孩讓對方接觸,並且陳報給法院或者聲請改定探視方案。 2、如果需要協助,建議盡快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 本律師為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您好: 1、消極面上,為避免對方將來以此做文章,甚至向法院聲請強制交付等。務必先先保全相關證據,證明子女本身抗拒會面交往。 2、積極面上,可具狀向法院聲請改定會面交往方式。 3、若保護令是限制對方與未成年子女的,則亦可提出作為主張,而要求改定。 4、具體仍需檢視完整事件經過與證據後方能充足分析,建議可攜帶事證與本所約時間諮詢,以利評估後續。 預約可加LINE:0963702995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您好,會面交往方式頻率如有變更需求,建議向法院聲請改定。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ID: lawyerc諮詢
您好: 可以聲請法院改定會面交往方式,由於小孩抗拒的情況對方容易主張是因為有不善意的行為所導致,也可於訴訟中請求選任家事調查官或程序監理人來支撐您的主張。 以上供您參考,如有諮詢需求可加Line:0919560921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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