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案由:個人資料保護等案的傳票
刑事犯罪 其他 805 次瀏覽您好 小弟家人今天傳給我一張傳票的照片 說我因為個人資料保護等案所以要在9/18在台北地檢署開偵查庭 我是完全摸不著頭緒為何被告?先前也沒有警察找我去做筆錄 有幾個問題 1. 我可以知道是誰告我嗎? 2. 小弟在外縣市念書,如果每次都要跑回台北一趟,對我的生活開銷跟學業也是影響頗大,可以改要求在我唸書的縣市嗎? 3. 傳票上面連我的名字都印錯字,有可能出這種紕漏嗎? 4. 備註有說要我收受傳票後先行聯繫承辦人,請問是什麼意思?網路上直接搜尋找不到相關紀錄 感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