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帳戶
刑事犯罪 其他 545 次瀏覽因為我在臉書看到借帳戶 所以我借了帳戶 但是我是後來才知道我被詐騙 我也有去警察局做筆錄 可是我被當洗錢共犯 現在收到起訴書
因為我在臉書看到借帳戶 所以我借了帳戶 但是我是後來才知道我被詐騙 我也有去警察局做筆錄 可是我被當洗錢共犯 現在收到起訴書
您好: 1、依所述,出借帳戶的行為可能涉犯詐欺、洗錢防制法的相關犯罪,尤其如果出借帳戶的行為是在112年6月16日洗錢防制法修正並施行後,則受有罪判決的機率更高。後續也可能遭被害者連帶求償。 2、建議盡快保全與對方的所有相關對話紀錄,與律師約時間諮詢,評估後續攻防策略,以及如何盡可能降低風險。 預約可加LINE:0963702995
您好,我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 1、您提供帳戶並在不知情下配合詐騙集團洗錢,會被認定為詐騙集團共犯。 2、被檢察官起訴後,匯款到您帳戶的被害人將對您提起附帶民事求償。 3、現階段建議盡快蒐集證據,將通聯紀錄、對話紀錄保存並列印下來,加Line ID:lightkkao與律師諮詢後續如何處理,並考慮委任律師陪同開庭偵訊及辯護,爭取無罪或緩刑。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您好:依您所述違反關於洗錢防制法的提供帳戶罪(任何人不得將自己或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向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之事業或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申請之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或刑法第30條第1項前段、第339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罪。刑事被告需要整理事證、與律師諮詢應對方式及親自出庭說明。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ID: lawyerc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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