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記在先生名下,無子女,如何預防小叔行使房屋的繼承權
遺產.繼承.贈與 贈與 433 次瀏覽事實經過:目前有申請夫妻財產分別制,因無子女 ,擔心先生過世後,小叔會對房屋行使權利,導致配偶(妻),無法繼承房屋,該如何防範這種狀況發生呢? 問題:
事實經過:目前有申請夫妻財產分別制,因無子女 ,擔心先生過世後,小叔會對房屋行使權利,導致配偶(妻),無法繼承房屋,該如何防範這種狀況發生呢? 問題:
您好 1、可以請先生於生前就將房屋贈與移轉過戶給您,避免將來其他繼承人來繼承。 2、如果有財產規劃等問題,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本律師為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您好,我是翊宇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林冠宇律師,對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夫妻財產分別制是在於沒辦法在配偶過世後,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所以只能與其餘繼承人一同繼承。 2.可以請先生在生前婚姻中贈與給您。 若您想了解更多關於您案件的法律方向,歡迎與我們聯繫進行線上免費法律諮詢 讓我們跟您說明更多案件的詳細內容,更能具體協助到您~~~ Line ID:@kenlin 電話:02-7729-2797 分機:110、625 我們的專業您看得見,詳細可以參考【工商時報的獨家專訪報導】 https://www.lawchain.tw/lawyer/313/blogs/764"
您好:財產權人本得自由處分財產,因此夫可先將財產事前處分給他人,過世時即非所得繼承之遺產範圍。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0966465007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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