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烏來立體停車場自摔倒車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91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9/18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否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請警察幫忙紀錄 現場怕影響交通有移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否、無 五、事實經過:大約下午5:10分左右,本人騎紅牌檔車要從烏來立體停車場二樓要往一樓離開,在號誌跟監視器畫面皆無看見下方有來車,正準備下斜坡時,正好有一台黑色轎車要從一樓往二樓方向上樓,有去查看監視器回放,雙方燈號都是綠燈是同時壓感應管線ㄧ上一下,因看見下方汽車上來,本人受驚嚇導致煞車後自摔倒車,因為車是租的,維修費不便宜,想問能跟停車場要求賠償嗎?因為燈號設計不良導致雙方未能注意前方是否有車輛要行駛。未留汽車對方資料也沒攔停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