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詐騙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73 次瀏覽
我於7月、8月分別至通訊地及戶籍地兩地地檢署開偵查庭,通訊地地檢署尚未終結公告,戶籍地地檢署已偵結公告,並收到不處分書,我想詢問我是否得等通訊地地檢署偵結公告後,才能申請解除警示戶呢?那解除警示戶我是每個移送警察機關都得去送件還是只要跑一個警察機關就可以了呢?有些並未收到警詢通知,也不曉得警詢承辦人是誰,我該如何做呢
53e232bc用戶 發表於 2023/09/21 11:42

1 位律師回答

  • 楊俊鑫律師
    楊俊鑫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12/12 17:11
    回覆諮詢(590)、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67)

    楊俊鑫律師,刑事勝訴350件以上其中230件不起訴,預約電話0928967948
    向原通報警局申請。
    你可以先打電話去確認再準備資料再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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