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名譽
其他 其他 1487 次瀏覽A-課輔教師 B-社福單位員工 C-課輔老師 (ABC三位互相認識) 某天A小姐向B小姐任職的(公司)即社服單位投訴B小姐,A小姐投訴內容約為:「因B對A態度不佳。」 在幾天後,B小姐向C小姐,說A前陣子來投訴B。 C當天晚上很訝異的打電話給A,大致詢問A怎麼會去投訴B。 而後A就來社福單位找B說要提告,原因是B把A投訴B的事件告訴別人,A小姐自覺教育界很小,認為B這麼做有損A名譽,因此要提告。 請問B有法律上的刑責嗎? (A投訴B乃為事實,主管皆為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