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交友詐騙,因有接觸到金流,淪為洗錢幫兇,但我未有獲益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437 次瀏覽今年四月網路交友認識一名異性,於一個月後與該名異性交往,後因成為情侶關係,接下來對方利用話術詐騙我數十萬,並要求我換成虛擬貨幣USDT發送給他,後續又用其他名目要我提供銀行帳戶,並用不同話術名目將不明金流流通至我帳戶,並要求我換成虛擬貨幣USDT發送給他,因過程中我不清楚這是不明金流,直到九月初我的帳戶被列入警示,才發現我被詐騙集團利用。 目前我也已經報警了,也發現當初對方提供給我的照片全都是盜圖,目前我還沒接到警方的審問通知。 1.想確認我現在還可以做什麼? 2.我可能面臨什麼樣的罪責? 3.我沒有任何案底、有自己的工作也沒有任何取得不法獲益,是否有機會可以取得緩刑、不起訴的刑責,並不用付上民事賠償? 4.因不明金流多筆,目前僅有一筆報案後續如有其他人報案,我是否會再被列入警示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