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性自主等案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236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誤告了很多人我不知道是誰所以把那天在房間的全部都告了 也沒有去問說我就說我當初是在氣頭上就亂告這樣很對不起她們所以才來撤告的 也都有叫他們寫那個刑事撤告書 要送去花蓮給你們 問題:我去警察局說 其實我當下也不太清楚發生什麼事 因為我在睡覺 半睡半醒 只是回來高雄的時候心情不好 所以拿我們發洩 然後其實玩完也跟我們一起吃早餐 打傳說 扛轎 唱歌 就只是因為回來高雄被爸爸罵 所以想發洩 其實自己也不知道有誰有玩 且也不在意了 所以想撤告 不然自己好像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