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付金額落差在哪?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08 次瀏覽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在9/30號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閃到腰手臂撞到、本人膝蓋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無破壞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本人有走保險可對方是行人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上班期間從小巷騎車、因為附近比較陰暗又有視野差、是一個s行彎、在轉過去機車燈照到時看到行人路過,緊急煞車但後視鏡撞到行人 六、問題:走保險途徑想詢問本人只保強制險可對方是行人不無騎車賠付大概有需要賠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