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損債權罪 撤銷緩刑後的處理及債權期限
債務糾紛 其他 291 次瀏覽本人因與債務人有債務問題,經民事強制執行無果後於109/3/3日取得法院債權憑證,因同年1月發現債務人有脫產行為,於是同年4月提出刑事損害債權告訴,於110年5月取得法院刑事裁定,判債務人分期支付欠款並緩刑五年,但111年10月後債務人即未遵期清償,因此本人於112年3月申請撤銷緩刑,但一直都沒收到法院的相關公文,上司法院查判決書才知道112年7月法院有裁定撤銷緩刑並行刑(拘役60日)。 想請問 1.債權憑證期限應該從什麼時候開始算? 期限是幾年? 2.如行刑後對方還是不還錢,可以再提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