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欲告我未盡扶養義務,但從小從未養育過我,可以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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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在我出生前父母已經離異,我是由母親扶養長大,父親今年因欲申請低收入戶資格,然社會局經查我的薪資所得未符合我父親申請條件,故使我父親無法順利申請,除非需取得我的法院免除扶養判決,因此,父親欲提出民事訴訟向我提告未盡扶養義務。

問題:
請問律師
1. 法院是否會調閱我的薪資及資產所得,包括薪水、投資及存款等,若我將存款等資產先行轉移給配偶或著母親可行嗎?

2. 父親在我出生時就未盡到責任,現對我提告,請問這樣的官司法官通常會怎麼判?我需要提供什麼證據?
b7f1f29d用戶 發表於 2019/12/01 20:30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12/01 21:55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1.法院會依職權調閱相關資料,若帳目與你描述有差異或是矛盾,可能反而導致你訴訟不利。
    2.你可提出反訴就父親為對你盡扶養義務請求免除或是減輕扶養義務訴訟。
    3.其他訴訟細節可以進一步與我們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01 21:24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你好:
    1.法院會與國稅局連線調閱父親與你的財產、所得清單,瞭解雙方之財產、所得狀況。
    2.父親若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可以蒐集證據或通知證人作證,在父親要求你給付扶養費事件或由你自行提起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事件中,依民法第1118條之1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若法院查證屬實,就會依法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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