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欲告我未盡扶養義務,但從小從未養育過我,可以成立嗎
其他 其他 1825 次瀏覽事實經過: 在我出生前父母已經離異,我是由母親扶養長大,父親今年因欲申請低收入戶資格,然社會局經查我的薪資所得未符合我父親申請條件,故使我父親無法順利申請,除非需取得我的法院免除扶養判決,因此,父親欲提出民事訴訟向我提告未盡扶養義務。 問題: 請問律師 1. 法院是否會調閱我的薪資及資產所得,包括薪水、投資及存款等,若我將存款等資產先行轉移給配偶或著母親可行嗎? 2. 父親在我出生時就未盡到責任,現對我提告,請問這樣的官司法官通常會怎麼判?我需要提供什麼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