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詐欺40萬,有抓到人頭與車手,分三案處理中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2126 次瀏覽
2019 2月遇到網路詐騙,對方假裝花旗銀行,已報警.後續在9月後抓到,人頭,車手與一個聯絡集團,人頭與車手,為玉山戶頭30萬,另有華南9萬為聯絡集團的戶頭. 目前人頭戶已起訴開庭,後續要開和就解. 問題一,和解庭,為30萬戶頭,我該如何跟人頭談判. 問題二,後續還有車手與聯絡集團的案,是否需要再親自跑這些一審?
5a45828d用戶 發表於 2019/12/02 10:41

2 位律師回答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02 11:16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1) 和解庭部分,原則上就是您和雙方都同意的金額才會達成。因為您也很難預測對方的負擔能力範圍,基本上您就是先喊金額,看對方反應。
    2) 如果您能拿回來您可以接受的金額,就不一定繼續跑後續程序部分。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2/02 14:04
    回覆諮詢(1916)、最佳解答(145)、獲得感謝(624)

    您好,關於您所提出的問題,簡要回答如下:
    1.和解庭部分,因是否與被害人和解會影響被告的罪刑,因此只要是被告能負擔的金額,被告應該會答應,您可先提出您損失的金額,看被告有幾人、每人能負擔的金額是多少等,調整您的金額。
    2.若您已取回被詐騙的金額,除非被以證人身分傳喚,否則您不需要參與後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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