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與管理辦法 相抵觸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246 次瀏覽1.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31 條第九項:辦理就業服務業務,違反雇主之意思,留置許可文件或其他相關文件者。 意思是雇主想把文件刪除時就業服務業務平台必須刪除。 2. 但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8 條,規定了數項應保存五年的資料。 3. 而個資法第 11 條第三項: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但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請問如果辦理就業服務的平台,如果被要求刪除雇主的登記文件時或相關刊登資料,該適用哪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