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被告妨害秘密及電腦使用罪的狀況被起訴的可能?
刑事犯罪 其他 378 次瀏覽因前夫外遇被抓到、簽字離婚後,某天在我的電腦裡面發現瀏覽紀錄,裡面是他的雲端硬碟資料夾(以設定公開存取,只要有連結的人都可以觀看),裡面他存了跟小三的對話紀錄及親密照片,因為前夫是軍人,所以我將這個連結交給國防部的申訴單位去檢舉他們兩個,結果查證屬實他們兩個也被汰除了,結果現在要反告我妨害秘密及妨害電腦使用罪,請問這樣有可能會成立嗎? 前夫主張他的LINE被不明IP登入,查出來是用我名下門號辦的網路(用4G分享器當家裡的網路),被登入那天他也在家裡,現在我覺得他因為被汰除心生不滿,要誣賴我。 而小三則是告我無故持有他們的對話影片,請問他自己將這些東西上傳到雲端硬碟裡的公開資料夾,這樣有構成要件嗎?謝謝律師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