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間財務使用問題
婚姻.監護 離婚 185 次瀏覽僅代親友諮詢,為非當事人: 前妻在婚姻期間私下在外簽賭六合彩積欠賭債不敢讓我知道;因此她使用她的手機登入我的網銀帳號私自把我的薪資帳戶裡面的錢轉出到她多個帳戶(有些可能不是她的名下帳戶),然後進行還債,因已時屆兩年之久(等同離婚兩年), 第一:不確定是否還有辦法向法院或是警方申請電信設備證據呢? 第二:我該朝向民事訴訟或是刑事訴訟做起訴呢? 第三:由於前妻參與的是私下經營的六合彩賭博(違法簽賭),組頭為我們共同認識的朋友(當初組頭以為我前妻都有實情告知我她簽賭行為,直到債台高築才爆發出來),若我提出刑事或民事訴訟再不希望牽扯出組頭的狀況下,有什麼其他辦法可以提供相當的證據或證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