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被安置後需要面對的問題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140 次瀏覽本人因配偶患有精神疾病,受盡暴力對待,收集事證和法院提出離婚,並獨自帶著兩個未成年幼子離開前夫家。這段艱難的日子身心備受煎熬,娘家媽媽與兄弟曾告知不理會是因為插手離婚會帶來霉運, 之後,本人一打二生活困頓娘家也不聞不問,媽媽甚至會出言詛咒,想想過去為了娘家的付出,卻換來如此無情對待,毅然決然地不再與娘家有所往來,也有13年有餘。(媽媽有大腸癌) 最近接獲函文媽媽於今年9/18被安置,安置費用每個月是3萬2000元,不含醫療費、體檢費、交通等相關費用。後續還會函文通知招開親屬協調會議,因為有兩位哥哥,但以本人所知,兩位哥哥工作不穩定,大哥甚至曾經因為偽造文書入監服刑,另一位則是完全不理會媽媽也有2.30餘年多,本人過去也是低收入戶,年初發現原位癌完成手術,前年也有再婚,真的很怕拖垮了現在的先生,請問各位律師,接下來我會面對甚麼樣的問題? 該如何處理? 也有在考慮接媽媽回家照顧,我要清償社會局之前代墊的全部費用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