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額賠償及代步費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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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10月底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單純車撞物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但因為是私人土地而非道路上,因此警察不予理會便走了。警察請我們私下自己處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雙方都有保險,車禍當下就各自聯絡自己的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為全責,對方是整棟的機械式停車場,總共有6個鐵捲門可提供停車。而我約中午時準備進入其中一個鐵捲門停車時,撞到停車場的鐵捲門導致凹陷無法正常運作。而下午六點停車場已將凹陷的鐵捲門拆除完畢,不影響車子的進出。但停車場向我方提出門的費用、營業額損失及計程車費用,門的話保險公司會進行理賠,但是希望對方放棄營業額損失而我方放棄折舊率,至於計程車費停車場認為為我方撞凹鐵捲門導致裡面的車主無法用車,因此需要以計程車代步,並要求我方全額賠償這部分我方保險公司認為是間接造成並不合理。目前因談不攏沒有共識,所以對方也直接說那他們就不要修,營業額損失仍然要算我方這。
六、問題:
1.因賠償還未有共識,因此對方就放著不修,並提出在未修好前他們有營業額損失要我方全額賠償是合理的嗎?
2.我方撞凹了鐵捲門,並未撞壞其他儀器且鐵捲門當天便已拆除完畢,並不影響車輛進出,那對方仍不營業卻反過來希望我賠償這段期間的營業額損失是正常的行為嗎?
3.計程車費屬於間接造成,那麼停車場讓裡面的車主使用計程車代步並向我方全額求償是合理的嗎?且並未先告知我方,直到後面才提出代步車的費用是合理的嗎?
fdbeb638用戶
發表於 2023/11/12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