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跟我借款已向調解委員會調解,9月車禍其他融資公司在追討債
債務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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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跟我借款已向調解委員會調解,78萬左右。包含私人借款,及人頭銀行貸款,
機車人頭融資。分40期,後本人又申請鑑定經醫院及法官判定有智能,思考受限,不足等現象,
通過輔助宣告。10月生效。
最近
借款人給我9月初款項後,9月底車禍,其他融資公司在追討債,分40期已繳7月-8月9月10月
11月,5期,欠2期,私人的部分款項
9月底車禍,導致她期他的車貸或手機貸款沒繳,正在被追討。
由於當初地址,電話是留我的,已請他改地址,電話。融資公司來留有我的電話
所以會收到電話或訊息。
請轉達吳XX,既然不尊重我司合約,為維護公司債權,遂此通知取消10/20後續分期;已轉至法務端執行結清程序。延遲利息和違約金以及法務費用,將計息並逐期計算。請其為決定違約的行為負起相對結清之責。創鉅
另一位也請ˋ我跟銀行借了10萬,分84期,只繳12期
私人借了13萬只繳2期,目前因為家中生活,困難又要再借一筆大數字。故不知如何幫他。
還是建議請他一樣到調解委員會調解呢。
如果提交到法院,名下沒有財產 ,沒有東西可以抵押償還,是否他們就可以不用還款。
7184ccb0用戶
發表於 2023/11/20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