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他人名義貸款
債務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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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因個人因素所以用親戚名義貸款,前期繳款都正常無遲繳,但後期因為私人債務導致無法正常繳款,所以有一段時間都由親戚幫忙繳款,當初辦理貸款的時候是我與親戚溝通協調好才藉由他名義借貸的,但因為親戚幫忙繳息的時間有一段時間他認為我沒有盡到借貸償還的責任,在網路上標記說:「欠錢不還還能到處玩就是沒錢還他等字句」還私下在老家亂傳話說我完全沒還錢等不符合事實的話語,後來我們透過訊息談論這件事情,並且找出當時從他銀行轉入我銀行的交易明細,他說當初借貸2間銀行某間18萬另外一間19萬,當初用他機車去做了貸款,但是在我繳息不正常的情況下他說他都有正常繳款,但是機車被某間貸款公司拖車,並且說他有打去那間貸款公司說要加利息22萬,起初用他名義貸款金額只有18萬+19萬的借款加起來也差不多37萬左右,當我將所有我的交易明細他貸款下來匯款到我戶頭確實只有25萬 若是銀行有內扣也至少10~15%左右 大概1萬至2萬左右 可我納悶的是貸款數是37萬左右 匯款到我戶頭的金額只有25萬 在前期我繳息正常的情況下我也繳款近10幾萬
親戚現在要求我還款將那段時間他幫我繳款的錢還給他這理應還款 但我想問的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將他匯入我戶頭的金額25萬扣掉我前期繳款紀錄的金額10幾萬加上他幫我繳款的金額7萬左右算在一起來跟他協商還款金額請問有錯誤嗎?
5dc4eb9f用戶
發表於 2023/11/22 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