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的代辦公司,提出取消申辦要我付服務費2萬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263 次瀏覽事實經過: 在網上看到了貸款資訊,去申請時,當天晚上就連絡我,並且傳送契約書給我簽字...... 合約內容有提到 : 【一切送審方案由他們公司決定,不限於車貸、信貸、融資等等】 【送件後不得由我這邊提出取消,否則須在取消後一天內支付服務費2萬元】 【失聯2天也需支付2萬】 礙於不想支付服務費,所以有先同意他們幫我送出車貸,案件被婉拒後,我說那這樣已經算結束吧,麻煩直接取消,他們告知沒辦法,因為公司都還有其他的方案,會幫我包裝好送件,如要取消,一樣要支付2萬元。 總結就是...要送件到我貸款成功,或者是他們已經沒有方案可以幫我送了,才能夠終止契約。 問題: 1 . 合約書有規定一定要3天審閱期嗎? 如果有,這樣是不是可以主張不合法? 2 . 這樣看來的話,契約有失公平性,依民法227-2條,我可以主張契約無效嗎 ? 3 . 除了貸款成功外,請問還有什麼辦法可以終止這份合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