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沒有保強制險該如何談賠償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744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8年10月18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偕送急診,並住院。
我方肋骨斷五根,住院12天。
對方下巴開刀,住院七天。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也有筆錄,有申請分析初判表、道路交通事故表、 車禍照片。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沒有。
對方有強制險和第三責任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108年10月18日晚上,於三重區成功路、環河南路口,對方騎普重機沿環河南路雙黃線違規左轉與我方騎普重機沿環河南路往中正南路方向直行發生二車相撞。已申請分析研判表,根據研判表,我方沒有肇因,對方是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優先通行,想請問律師二方的過分比例為何?我方沒有強制險又該如何跟對方談合解與賠償?我方雖無肇因但沒有強制險若真上法院對我方有利嗎?
ae587cfe用戶 發表於 2019/12/04 00:57

1 位律師回答

  • 陳奕安律師
    陳奕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04 03:48
    回覆諮詢(360)、最佳解答(25)、獲得感謝(1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
    依您所述,初判表上記載您無肇事因素,此點對您有利。不過,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是法院職權,法院會綜合現場監視器、行車紀錄器畫面(如果有的話)、雙方警詢筆錄內容等證據綜合判斷過失比例,法院不受警察所製事故初判表內所載意見拘束。因此,要請您向律師說明當時有無監視器畫面、您在警詢筆錄的說法等其他證據,好讓律師進一步判斷。
    
    2.
    沒有保強制險是會被機關裁罰的問題,與您對此車禍有無過失,是兩件事情,法院判斷您對車禍有無過失,原則上不會考量您有無保強制險。沒保強制險而肇事,是罰6000到30000元,由主管機關裁量,此與法院無關。
    
    因依您目前所述,您似無肇事因素,建議您可向調解委員會或法院聲請調解,請求對方賠償您的車損、醫藥費、薪資損失及代步費等必要費用。若調解沒有滿意的結果,您可向民事法院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訴,也可以考慮在車禍發生之日起6個月內,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透過刑案的壓力,使對方正視和解與賠償。總之,並不建議「私下」和解,因若私下和解對方事後又拒不履行,還是得向法院提告才行。
    
    本所第一次來所諮詢不收取諮詢費,如有需要,歡迎攜帶此次車禍相關資料來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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