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
刑事犯罪 其他 1818 次瀏覽19歲的弟弟在廁所因為聽到隔壁間的人一直發出聲響,好奇心作祟,所以拿手機開啟相機想看隔壁在幹嘛,因不小心觸碰音量鍵而拍照,照片內容是對方的腿部及一點點的臀部。 我有兩個問題想請問: 1.若和解不成,會被判什麼罪? 2.那會有怎樣的處罰
19歲的弟弟在廁所因為聽到隔壁間的人一直發出聲響,好奇心作祟,所以拿手機開啟相機想看隔壁在幹嘛,因不小心觸碰音量鍵而拍照,照片內容是對方的腿部及一點點的臀部。 我有兩個問題想請問: 1.若和解不成,會被判什麼罪? 2.那會有怎樣的處罰
你好,若雙方無法和解,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可能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您好,回答如下: 1.可能構成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 2.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對方可於六個月內提出告訴,如須協助,請撥打事務所電話。
您好,對方並無權利直接要求您胞弟休學或轉學。
您好: 若案件全部事實經過僅包含拍照行為,沒有對對方進行威脅、恐嚇,則不會構成相關罪行。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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