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蒐索被社區公告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060 次瀏覽本人在八月份被警察持蒐索票到社區家中蒐查,結果社區總幹事將警察來蒐索的時間和住址樓層當成每日例行公事,公告在社區各棟大樓的電梯裡;前幾天社區開區權人大會,管理公司竟然更進一步將本人的門牌號碼和姓名,連同當天來蒐索的時間公開印在區權人大會住戶的手冊當中,每戶一份,請問: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偵察不公開條款,以及蒐索應保護當事人名譽,還有個資法,本人可否提告其違反刑法相關規定,以及刑事洩密罪,和意圖造成名譽受損?是否取決本人刑事案件成立的前提下為依據?提告是告管理公司還是主委(似乎是其授意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