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契約已簽約,尚未入住,解約費用
不動產.土地 租賃 1401 次瀏覽於11/21看房時給付房東訂金2千元, 於11/27和房東簽約(租賃契約書), 契約書上的承租日為108/12/10-109/12/09 當下房東給我們房屋鑰匙 我們付給他1個月租金及1個月押金, 於簽約當下詢問房東可否入戶籍,他們說再給我回覆。 今天12/3給了回應是 可設籍 但需由房客承擔多於的稅金, 以下有幾個問題請教律師 1.我向房東表示不願意負擔多的稅金,不然就不承租,請問這樣需要賠償房東押金嗎? 2.房東要求房客負擔因入戶籍所產生的稅金,房東是否已違法?房客可拒絕嗎? 3.房東於租賃契約上只有寫 姓名及身分證字號,這樣契約有成立嗎? (關於設籍和稅金問題在租賃契約上面都沒有特別說明) 以上 謝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