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監護宣告人不動產但家中成員不同意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273 次瀏覽事情經過 目前家父臥病在床,已被監護宣告。父親生病後,我們已先出售父親名下一不動產以還清父親歇業所需的遣散費與其餘款項,當時,家中成員皆同意處分不動產。 因父親身上的信貸與房貸金額龐大,我們不得不再出售名下另外的不動產。 然而,其中一名成員不簽署同意書,不斷要求我們將出售房屋的金錢分他,甚至於親屬會議中毆打其他家族成員,正在撰寫之搶奪法律之相關文件。 除此之外,他還誣告監護人未盡扶養義務、侵佔房產。試圖更改監護人為自己,以便其使用父親名下之財產來開業賺錢。 該名子女有躁鬱症的狀況,且有毆打人之先例,家中其他成員皆對其不滿,但又因獨缺其簽章才能出售房產。 問題 請問各位律師,我們目前的財務狀況窘迫,但仍獨缺他的簽章,我們該如何脫離現在的狀況呢? 若因其毆打我們申請保護令,能讓我們更有公正性來佐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