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哥大 晨旭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糾紛 其他 853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今年8/8收到律師函,內容是有關我欠台灣大哥大電信電話費金額貳萬元,這件事情屬實!但本事件已過兩~三年,律師函裡寫台灣大哥大於111年6月16日將債權讓售“晨旭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並本案將由“念真法律事務所”的「吳金棟律師」進行法務程序包含不限如督促及強制執行程序,並將向法院聲請對我方前往查得(車號-×××-××××若我三天內未繳清將執行程序開始後,即依民法第二零三條及強制執行法第二十八條合併請求利息及費用。 之後貴公司有一直以簡訊通知要到我戶籍地查封我名下的機車、汽車,到目前對方公司通知我近日會到府討論還款事宜。 問題:請問像這種金額比較小的案子,對方真的會採取到府找我討論還款事宜嗎?我在8月的時候已經聯絡他們協商過以每個月還3000元來還這筆債務,可是由於我最近因為一直住院,公司已開除我,所以我想說如果我主動跟他們聯絡重新協商會不會比較好?這樣他們就不會打擾到我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