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課程上完第一堂仍在七日內-解約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2833 次瀏覽
事實經過:
11/30購買健身房教練課程,12/01上完第一堂教練課,12/03<在七日內鑑賞期>要解約,要收取一堂的原價教練課,以及要支付終止合約手續費20%!!現在不是還在七日鑑賞期之內嗎?簽約前,教練只有就單項條文文字上解釋其內容,合約中也沒有任何:[關於有使用堂數後,在七日內解約的權利義務。]
店家僅以這兩條合約內容,作為(關於有使用堂數後,在七日內解約的權利義務。),內容如下:
第4條內容:[店家有提供三天之契約審閱期,本人業已審閱完畢,若本人於簽訂本合約後七天內未完成任何一堂教練課程,得以書面通知店家解除本合約並請求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第13條內容:[終止政策:您得於本合約書課程有效期間內隨時終止本合約,並按剩餘教練課程之費用扣除20%手續費辦理退費。
店家回復:
1.雖然解約是在七日內鑑賞期,但因為七天內"有"完成任何一堂教練課程,所以若是要解約就要支付以原價教練課一堂費用外,再遵循第13條內容(按剩餘教練課程之費用扣除20%手續費辦理退費),須支付約1萬元的手續費。
2.因為購買課程時間是在11月底,對於教練業績達標是關鍵的一筆合約(他說:要1萬元才能解約,划不來,但若是我能在12/8後才解約,他要幫我跟店家的法務組說情或是說他會請經理處理好,讓我不用支付這手續費,只需支付一堂原價的教練課就可解約。)
我有4個問題想要詢問?
1.消保法第19條(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可適用我的狀況嗎?
2.店家第一個回復,是合法的嗎?
3.我要如何:只需支付一堂原價的教練課就可解約?
4.店家的第二回復,能信任嗎?
64c31821用戶
發表於 2019/12/05 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