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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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
平台公司 讓我們用手機APP點廣告 換取點數 兌換 成數位幣
數位幣可以換平台公司提供的商品

但是   平台公司 本身有推廣商家

申請平台公司旗下的  商家 

客人可使用這數位幣到 我的商家 以 數位幣支付 

而我商家  得到  數位幣 可以向 平台公司請款  (需開收據)

我這樣構成違法嗎

問題二:如果 我本身是商家  !並沒有出商品 而是自行使用3台手機點廣告得到的數位幣
轉移到商家帳戶

然後我沒支出商品  而去請款 這樣可有違法?
c0f971d8用戶 發表於 2019/12/05 11:03

1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2/05 13:36
    回覆諮詢(1936)、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您好,關於您所提出的問題,簡要回答如下:
    1.依您所述應無違法問題。
    2.有構成詐欺罪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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