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旭資產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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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直收到他們的電話 說之前2隻台哥大沒繳 2隻加起來 5萬多元 一開始跟他們談一個月3千 他們不要 一直傳簡訊說要拜訪 也寄信說要拜訪  後來想想 不對 這門號已經超過 7年多了  我是不是能主張 已過時效?
9dfcbc98用戶 發表於 2023/12/22 11:06

4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12/22 11:33
    回覆諮詢(19845)、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您好
    1、對方取得執行名義後,就可以扣您的薪水,查封您的財產。所以您必須積極處理,但不一定全額賠償對方開的金額
    
    2、本律師經常處理電信費問題,如果欠費金額超過二萬元,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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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律師為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 9dfcbc98用戶
    發表於 2023/12/22 11:37
    我也能主張 時效過期吧?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3/12/22 14:04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
    1.民法第 127 條
    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一、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飲食費、座費、消費物之代價及其墊款。
    二、運送費及運送人所墊之款。
    三、以租賃動產為營業者之租價。
    四、醫生、藥師、看護生之診費、藥費、報酬及其墊款。
    五、律師、會計師、公證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六、律師、會計師、公證人所收當事人物件之交還。
    七、技師、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八、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
    2.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過非常多相類似之案例,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8388786
    LINE:andy850705 Email:andy850755@yahoo.com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12/22 17:07
    回覆諮詢(1831)、最佳解答(54)、獲得感謝(434)

    您好:對方尚有可能聲請支付命令,到時必須積極處理,避免遭強制執行。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ID: lawyerc律師親自回覆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12/22 18:04
    回覆諮詢(19845)、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您好
    1、時效抗辯是在法庭上說的,也不一定已經逾期
    
    2、本律師處理過非常多跟您類似的案件,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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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您無法得知是誰回覆您的問題。
    
    但上方本人留下的LINE ID:lightkkao,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本律師不會在底下只留下罐頭回覆或沒幫助、複製貼上的廣告文!】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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