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旭資產催收
債務糾紛 其他 511 次瀏覽最近一直收到他們的電話 說之前2隻台哥大沒繳 2隻加起來 5萬多元 一開始跟他們談一個月3千 他們不要 一直傳簡訊說要拜訪 也寄信說要拜訪 後來想想 不對 這門號已經超過 7年多了 我是不是能主張 已過時效?
最近一直收到他們的電話 說之前2隻台哥大沒繳 2隻加起來 5萬多元 一開始跟他們談一個月3千 他們不要 一直傳簡訊說要拜訪 也寄信說要拜訪 後來想想 不對 這門號已經超過 7年多了 我是不是能主張 已過時效?
您好 1、對方取得執行名義後,就可以扣您的薪水,查封您的財產。所以您必須積極處理,但不一定全額賠償對方開的金額 2、本律師經常處理電信費問題,如果欠費金額超過二萬元,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 本律師為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您好 1.民法第 127 條 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一、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飲食費、座費、消費物之代價及其墊款。 二、運送費及運送人所墊之款。 三、以租賃動產為營業者之租價。 四、醫生、藥師、看護生之診費、藥費、報酬及其墊款。 五、律師、會計師、公證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六、律師、會計師、公證人所收當事人物件之交還。 七、技師、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八、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 2.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過非常多相類似之案例,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8388786 LINE:andy850705 Email:andy850755@yahoo.com
您好:對方尚有可能聲請支付命令,到時必須積極處理,避免遭強制執行。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ID: lawyerc律師親自回覆
您好 1、時效抗辯是在法庭上說的,也不一定已經逾期 2、本律師處理過非常多跟您類似的案件,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 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您無法得知是誰回覆您的問題。 但上方本人留下的LINE ID:lightkkao,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本律師不會在底下只留下罐頭回覆或沒幫助、複製貼上的廣告文!】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