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後才嚴重開刀、才提出侵權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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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有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我媽被從後面撞、再撞上bmw、最後摔車。
六、問題:
媽媽的車禍案件、印象中我當初是自己去法院提告刑事兼民事求償、直到開完刑事後幾個月、我去法院問、承辦人員跟我說此案件已經結案了⋯⋯
然後我自己付裁判費以民事侵償告訴、送交法官、2次辯論後、被告方以民事求償已經超過2年追朔期..法官認為最後我會敗訴、對方免賠。
因為我媽媽住院開刀是發生在車禍2年後、所以無法以邢事附帶民事提告。
只能以民事侵權賠償提告
這樣是否有機會能夠獲得賠償? 感謝
刑事方面已經判決,民事方面因爲已經超過2年、且已結案、
所以承辦人員我已自付裁判費的方式另外提出民事侵權賠償(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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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12/27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