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算詐欺還是一般民事糾紛?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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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時,我因為要處理與郭小姐的債務問題因而認識了當時自稱是葉先生的男子
處理過程中,他其實不姓葉而是姓張並留了一隻私人號碼給我
處理完郭小姐那些債務後 張先生便開始各種理由借錢 並且壓了一張400萬非他本人的本票
給我當抵押物。
還畫了不少大餅 說他有跟人合伙開公司 還錢沒問題
後來實在沒錢了 他帶我去借了一筆小額貸款的錢(當然 他當時說他都會繳清的)(他也有當保人)
到2022年年底前 他一共帶我跑了兩家當舖 他也確實有結清當舖的錢
直到過年前 他跟我說 他要開公司 有投資 讓我跟銀行借一筆來投資他
過年時 他也回覆我說 投資賺錢了 過完年 跟他拿錢還銀行 還有連同我原本借他的本金
過完年我要跟他拿錢時 他說 實際上他拿去賭博了 根本沒有開公司沒有投資
並跟我說 他有房子可以。抵押(三月時還有給我地址,當時還用這房子當理由又跟我借了六千...)要帶母親去標會(五月時)姐夫有車可以給他做車貸(七月時)
結果通通都沒 最後還封鎖我了
現在的問題是 我後來才發現 他給我的名字是假的 電話已經停用了 房子早不是他的了 公司地址我去找 也沒有
他開頭確實有還債一點點 可到後面 一毛不還
我想告他民事也沒辦法(他資料都假的)
唯有報警才可以 但....這能算詐欺嗎?
c82d64a9用戶
發表於 2024/01/04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