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再議狀+民事訴訟狀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3439 次瀏覽我是原告,因之前被詐騙所以到警局做筆錄然後提告,昨天收到不起訴書,但覺得內容仍有疑點,所以要再提出再議狀,然後順便民事訴訟,需要再提供證據嗎?還是可以直接寄狀紙給法院就好?另外需要注意那些事項嗎?
我是原告,因之前被詐騙所以到警局做筆錄然後提告,昨天收到不起訴書,但覺得內容仍有疑點,所以要再提出再議狀,然後順便民事訴訟,需要再提供證據嗎?還是可以直接寄狀紙給法院就好?另外需要注意那些事項嗎?
依所述,刑事再議與民事訴訟係兩不同程序。應將請求依據及事實交代清楚,以供承辦官員審核。如有證據應先行提出或請求調取資料。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案件,依您所述,回答如下: 1.聲請再議期間很短,只有7天,針對原不起訴處書調查有問題部分說明。 2.民事訴訟的話,則要具體說明事證及理由。 上開程序因事涉法律專業,建議您委託專業律師處理為妥。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再議狀建議提供愈多證據資料愈好,內容亦需針對原不起訴處分內容錯漏之處為之,且需於七天內提出,建議盡早來所諮詢。 民事訴訟可另行提出,附上證據撰寫起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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