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再議狀+民事訴訟狀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3193 次瀏覽
我是原告,因之前被詐騙所以到警局做筆錄然後提告,昨天收到不起訴書,但覺得內容仍有疑點,所以要再提出再議狀,然後順便民事訴訟,需要再提供證據嗎?還是可以直接寄狀紙給法院就好?另外需要注意那些事項嗎?
12311d05用戶 發表於 2019/12/06 00:03

3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06 00:14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刑事再議與民事訴訟係兩不同程序。應將請求依據及事實交代清楚,以供承辦官員審核。如有證據應先行提出或請求調取資料。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2/06 07:38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案件,依您所述,回答如下:
    1.聲請再議期間很短,只有7天,針對原不起訴處書調查有問題部分說明。
    2.民事訴訟的話,則要具體說明事證及理由。
    上開程序因事涉法律專業,建議您委託專業律師處理為妥。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黃一鳴律師
    黃一鳴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06 10:26
    回覆諮詢(9)、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0)

    再議狀建議提供愈多證據資料愈好,內容亦需針對原不起訴處分內容錯漏之處為之,且需於七天內提出,建議盡早來所諮詢。
    民事訴訟可另行提出,附上證據撰寫起訴狀。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