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到付款未如期取貨賣家說要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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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我在網路上跟一大的個專業代購商下單鞋子(是他批很多現貨回來賣的 不是我特別請他們幫我買)
後來想取消訂單 明明系統上顯示備貨中 但賣家聲稱已經出貨不能取消
賣場寫說「只能換貨不能退貨」所以我怕取了之後賣家真的不讓我退 就直接沒取貨讓物流退回
後來賣家說我違反民法的《違反買賣契約》還有消費者委員會的【貨品販售條例】
要求我付商品代墊費、運費、人員消耗損失等 否則就要對我提告
我覺得他的要求很不合理 溝通也無效
賣家堅持提告
想請問:
1.他這樣告我告得成嗎?
2.法官會看前因後果還是只就我沒取貨的事實判決呢
3.如果真的對我提告的是會在我戶籍地的法院開庭嗎
謝謝
b139aeda用戶 發表於 2019/12/06 02:19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19/12/06 09:16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如已下單而未取貨付款,可能構成債務不履行,應賠償賣方損失,是告的成的。但具體賠償額及賠償範圍須視賣方實際損害後才能確定。
    2.即使系統上顯示備貨中,如無其他特別約定,於下單時買賣契約即成立,無法保證法官會做出對您有利的判決
    3.依照以原就被原則,原則上您的戶籍地法院有管轄權,但當初如有約定其他法院管轄,則也可能在您戶籍地以外的法院開庭,取決於賣家向哪個法院起訴。
    如有其他問題,望請不吝來電賜知。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2/06 11:13
    回覆諮詢(1923)、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關於您所提出的問題,簡要回答如下:
    1.雖然目前代購是否適用消保法仍有爭議,然而依您所述,對方是提供現貨,而非代購,因此是有可能適用消保法的。而若適用消保法,您即可以依消保法第19條無條件退貨。
    2.法官會審酌雙方的主張而為裁判,若您認為對方主張不實,可以言詞或具狀答辯。
    3.要看雙方有無其他管轄權的約定,原則上會在您的戶籍地法院開庭。若對方在其他法院提告,您也可以聲請移轉到戶籍地法院審理,若法院認為有理由就會移轉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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