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故賠償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75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112/5~中旬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受傷有叫救護車(未上車)隔天就醫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現場維持現狀 四、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汽車:違規黃線迴轉一半道路.看到對方有車.馬上停止.有按喇叭警示 對方機車:為超速狀況.無煞車直接撞上.(監視器顯示距離我方車至少50公尺左右) 六、問題: 對方診斷書為骨裂.宜休養1個半月 調解時對方只拿投保薪資.診斷書和車子維修收據 理賠金額為:約10萬 可否要求是否有公司薪資證明和請假證明.不然我該如何知道這1個半月是否休養中 對方回:沒有.而且6月就被遣散了. 那我該如何? (調解員說.本來就是我該全額付.但車禍初判表是7:3)我有點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