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時發生車禍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93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去年二月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只有一人受傷,手部粉碎性骨折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應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有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六、問題: 去年二月已租賃方式租車,當下有發現煞車有問題,但沒有換車。之後要下坡時,因煞車有問題+斜坡太斜導致煞不住,從斜坡上滑至下方導致手粉碎性骨折。 後來,租車公司表示有發現當時整排的機車都有被人為破壞煞車線。 請問這樣是否可提告民事?成功機率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