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未經同意將房屋轉租

不動產.土地 租賃 112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房屋所有權人為一對兄妹AB共同持有,其一等親屬ex.父母C將房屋部分直接轉租給第三方D做為店面使用(C與D簽訂租約,AB與C無契約關係)。

問題:
在未經AB兩者皆同意並提供授權書的情況下,C直接與D簽訂的租約是否無效,C收取之租金是否可透過法律追討呢?
d6a900aa用戶 發表於 2024/01/12 15:38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4/01/12 16:19
    回覆諮詢(19831)、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4)

    您好
    1、租約有效
    2、AB 可以提告要求C 返還不當得利的租金
    3、如果不清楚該怎麼做,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
    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罐頭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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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4/01/12 16:31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
    1.民法第 179 條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2.租約為有效,可以主張返還不當得利之租金,以維護權益。
    3.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過非常多相類似之案例,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08388786
    LINE:andy850705 Email:andy850755@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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